8月3日,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广东、广西、海南省(区)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。文件明确:
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“自发自用、余电上网”或“全额上网”中的一种模式;已按“自发自用、余 电上网”模式执行的项目,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(含减少)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,允许变更为“全额上网”模式,选择“全额上网”模式,项目单位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,并不得再变更回“自发自用、余电上网”模式。
户用光伏项目并网环节简化为并网申请、并网验收 2 个环节。
电网企业应提供“一站式”办理服务,拓展线上、线下并网服务渠道,拓展“容缺受理”等办理形式。电网企业采用即时受理、资料后补的“容缺办理”形式,对于项目业主提交并网申请资料不完整的,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并于并网验收前补齐。
并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资料:
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环节简化为并网申请、接入系统设计、并网验收 3 个环节。
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接入电压等级为低压220 ( 380)伏或中压10 (20)千伏。因此,要请有资质的设计院完成接入系统方案,并向电网提供:
工商业项目并网时,项目业主应向项目所在地电网企业提供以下并网申请资料: